佛教具有独特的道德观念,而孝亲观是观念核心,可以强化家长权力
发布时间:2024-01-15 03:04:00作者:六祖坛经全文网提到佛教,相信大家大家并不陌生。而我们今天就聊一聊佛教和儒家的故事。佛教传入之前,中国社会就存在着以儒家为代表的,血缘第一、家庭本位的伦理道德观念,孝亲观是这种伦理道德观念的基础与核心。其他伦理道德观念皆是由此派生和推衍出来的。孝亲观最初是家长制家庭公社的产物,它的原始形态不过是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和尊敬。
后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使之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把“孝”抬高到人生最高行为准则的地位,并进一步丰富了它的具体内容这种儒家孝亲观旨在强化父家长的权力。古代中国社会在父家长之下还规定了每一个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把他们编入一个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之中,结成层层依附的隶属关系。其中主要是长幼之序和嫡庶之分,这就是宗法制度。维护这种制度的宗法思想,也是构成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重要内容之一。
儒家学派还从孝亲观引申出忠君思想,所谓“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也”。君臣关系本来是一种政治关系,但经儒家学说的系统发挥,把君臣关系的“忠”说成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于是也就变成一种伦理关系了。印度佛教道德主张平等利他,崇尚与王者抗礼,追求个人解脱,视家庭为牢笼,不愿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它显然是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有着极大差别的。
因此,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与中国传统文化最尖锐的冲突就表现在伦理道德方面,儒家从一开始起,就激烈地抨击佛教伦理道德,指责其为“无父无君”、“背理伤情”。经过长期的抗争、辩解、妥协和改造,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其伦理道德也逐步儒家化了。儒家的忠孝观和宗法思想为佛教所认同和摄取,由此成为中国佛教道德的主要特征。
佛教道德观的基础是利他,从利他主义出发,主张怨亲平等,无分亲疏,利乐切众生,救济一切众生,这完全不同于儒家以血缘第一为中心的道德观。因此在父母子女关系上,佛教认为一切众生于六道中互为父子,亲疏难辨,何必执着世俗的父子之道。只有把人世间一切世俗关系勘破,修学佛道,才能免于轮回之苦,达到佛的果位。这种伦理道德观念自然和儒家孝亲观相冲突而为般中国人所难以接受。
在原始佛教看来,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不过如此,它与儒家孝亲观“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原则显然有很大差别,而汉译本则显然与儒家《孝经》的说法同出一辙,在原始佛教看来,子女应赠养父母,父母也有对子女应尽的义务:一是施与;二是说亲切话;三是执行在这世上能为人的事;四是对各种事情适当地协助一一这就是世上的爱护,这种观念显然也是和儒家孝亲观不一致的。因此,汉译《六方礼经》也就删而不译了。
中国佛教徒为了说明佛教和儒家孝亲观契合无间,还拼命抬高那些宣扬报父母之恩的佛经。西晋竺法护所译《盂兰盆经》在中国素有“佛教孝经”之称,其内容是讲释迦牟尼弟子目连入地狱救拔饿鬼身的母亲,似乎可以与儒家孝亲观相印证。于是许多中国佛教徒纷纷注疏,广为宣传。唐代宗密撰《盂兰盆经疏》二卷,强调释迦牟尼和目连出家都是为救济父母,并说:“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之中常忆父母供养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之恩。”
其实佛教报恩思想并无上下关系的伦理,报父母恩与报佛法僧三宝恩,报国家恩,报众生之恩并为四恩。无非是说要认识其价值,对其尊重和爱护,这是一种横向平等的伦理关系。但在中国佛教徒看来,报父母恩却成为一种与强化父家长权威的孝亲观相同的伦理思想了。隋唐以来中国还出现了大批“伪经”。
所谓“伪”是指它不是来自印度佛教,而是中国人自己编造出来的。伪经名目繁多,各有偏重,但大多是为佛教道德的儒家化张本。如《父母恩重经》约于唐初写成,经中描写母子情深,强调父母孕育之恩当报,提倡造经烧香,礼佛斋僧,供养三宝,为父母造福。《父母恩重经》流传既广又久,成为民间佛教道德的普及读本,对中国佛教道德观产生了巨大影响。而对于这个话题,你又有着怎样的看法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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